本轉讓方現委托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按本申請書的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 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以及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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